方伟:关注灵活就业大学生群体

2021-11-05 16:58:19
分享到:
数字化经济的发展,使得灵活就业的内涵和外延不断被改写,从中也可窥见人们就业观念的变革。上世纪90年代,国际劳工组织针对有组织、有劳动合同的正规就业,提出了“非正规就业”概念。在此基础上,2011年国际劳工组织再次提出“非标准就业”,即没有标准的劳动合同关系、没有固定的工作时间、没有直接管理者并受其管理的雇佣模式的、更加灵活的就业形式,包括兼职雇佣、临时性雇佣、分包合同雇佣、自雇佣、家庭工作等。中国人才市场使用“灵活就业”一词,更加形象。“灵活就业”相比正规部门就业、标准就业模式,表现出组织与雇佣关系的灵活性的特点。


灵活就业兴起是全球性现象


2021年年初,国际劳工组织发布了《2021年世界就业和社会展望》报告,报告指出,数字化劳动力平台正在为年轻人、妇女等以往被传统劳动力市场边缘化的人群提供新的工作机会,非标准就业人口数量上升。


根据欧盟统计局的统计,2016年欧盟28国中,临时就业、兼职就业和自雇占总体就业的比重分别为12.1%、19.5%和14%。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后期,美、英、法、德等14个国家非全日制就业人数已经占就业总人数的7.9-29%。其中,荷兰最高,达到29.1%。


中国灵活就业蓬勃发展


李克强总理在7月22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过去很多人一讲就业就是‘固定工’,现在要转变这种观念。我们支持的非全日制就业,可能是‘临时工’,也可能是一个人服务几个单位、兼职几份工作。”“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要鼓励个体经营。落实好已出台的各项纾困政策。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给予创业补贴、担保贷款、税收优惠等支持。同时要支持非全日制就业。对就业困难人员、离校两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从事非全日制等工作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杨伟国院长在《中国灵活用工发展报告(2021)》蓝皮书发布现场表示:受疫情和国际贸易环境双重影响,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扩大就业途径、创造更多灵活就业机会将成为稳住经济基本盘的关键,同时也符合“国内大循环为主,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国家战略要求。


据《互联网时代零工经济的发展现状、社会影响及其政策建议》的研究,中国零工经济在2018年到2019年的GDP中的占比分别为2.16%和2.64%,2019年中国零工经济对GDP增长率的拉动百分点为0.64%。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就业研究所所长曾湘泉在《瞭望》2021年第32期上发表的《数字经济时代下,要让灵活就业更加规范发展》一文中提到,据统计,2020年全国约有8400万人为共享经济提供服务,在工商部门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达两亿多个。


北京市2020年7月开始实施相关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依托各类平台到服务预定、技术开发、内容付费等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实现灵活就业。对2020年及以后毕业离校两年内初次就业为灵活就业的本市高校毕业生,将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毕业后从事自由职业的大学生,即使没有用人单位也可以享受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障。


就业市场灵活用工需求增长明显


新业态、新模式在疫情期间优势尽显,网络零售、移动出行、线上教育培训、在线医疗等新就业形态在疫情期间发挥了重要作用,互联网平台创造了更多灵活就业岗位。近两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其他部门联合宣布了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碳排放管理员等30多种新职业,并于今年初宣布修订201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李克强总理说:“就业不可能全靠政府通过‘计划’来完成,而是要尽力发挥人民群众无穷的创造力去实现。这也是中国经济韧性的重要表现。”


《中国灵活用工发展报告(2021)》蓝皮书中公布,2020年中国企业采用灵活用工比例约55.7%,比2019年增加约11个百分点,近30%的企业打算稳定或扩大灵活用工规模。


大学生灵活就业人数渐增


高校毕业生这一群体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储备,思维活跃,创新能力强。共享经济和平台经济迅速发展,新的就业形态不断涌现,灵活就业已成为高校毕业生就业选择之一。大学生的灵活就业是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应用背景下、新业态下的自主就业和创业。


根据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数据统计,2020届全国高校毕业生的灵活就业占比16.9%,2021届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占比16.25%。其中天津、河北、山西三省市2021届毕业生灵活就业占比超过30%。


在某些区域、某些类型院校,选择灵活就业的毕业生人数更为突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冯喜良教授的课题组在发布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现状和发展趋势研究的阶段性报告中,他们对北京15所高校35788名毕业生进行了调研,结果显示,2021年专科毕业生灵活就业比例是25.8%,本科生12.3%,研究生10.7%。冯教授团队将灵活就业范畴选定为自由职业和用人单位证明两种毕业去向。


冯喜良教授团队的调研还显示,近5年来,毕业后直接就业的大学生所占比例不断下降,升学比逐年攀升,选择灵活就业(包括自由职业和用人单位证明)的比例相对稳定,占10.25%左右,其中2021年这一比例有所上升,约12.2%。


大学生灵活就业存在的问题


首先,灵活就业的大学生群体缺乏组织归属感和安全感,大学生灵活就业的制度建设和政策支持还有待完善。没有专门管理部门。灵活就业中存在法律法规盲点、户籍限制、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等还有待完善。


其次,职业稳定性问题。据冯喜良教授团队的研究,大学生希望得到更多的关于灵活就业方面的相关理论知识和必要的职业规划与指导。有些选择灵活就业的大学生是因为没有合适的就业机会、或者实现自身职业发展的内驱力不足,就业信心不足。高校还没有开设专门针对灵活就业的课程教学,也缺乏对这一群体有针对性的田野调查。如果毕业生没有基于清晰的生涯规划做出灵活就业选择,没有充分论证个性特质,以及对灵活就业选择的风险评估,将影响其职业稳定性。


此外,灵活就业的职业技能准备不足。灵活就业本质上是中国产业升级、社会转型带来的劳动力就业市场的转型。传统就业市场的劳动者技能单一,只能从事一种职业。随着互联网、数字化时代的到来,社会生产方式、生活方式都产生革命性变革,需要复合型、技能型人才,灵活就业是市场选择的结果。对于就业市场的变化和职场的竞争,灵活就业的大学生缺乏职业技能的准备,也将难以适应。


因势利导,提高大学生灵活就业质量


大学生灵活就业已然成为趋势,政府相关部门和高校应该因势利导,积极支持大学生这一新的就业选择,提高这一群体的就业质量。要加强就业公共服务,适应企业灵活用工需要,发展零工市场。既要保护灵活就业者的合法权益,也要给企业一定的灵活性,以便企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


在制度安排上,政府要积极探索和加强灵活就业这一新型劳动力市场制度建设,规范和引导灵活就业。提高用工政策中对灵活就业的包容性和灵活性,填补有关法律法规空白,取消灵活就业大学生的户籍限制,提高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纳入国家劳动安全保障体系、失业保险制度体系。


组织建设上,要提高灵活就业大学生的归属感,建设灵活就业大学生自治和管理组织,与工会制度相结合并互为补充,为这一群体争取话语权,提高对话能力。


信息服务上,政府有关部门要把灵活就业纳入就业信息发布系统中。高度关注社会新职业的需求动态,及时向毕业生发布信息。对于新职业和灵活就业政策及时进行解析,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


高校要提高认识,将灵活就业纳入高校就业育人体系中,开设相关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课程。在生涯发展教育中加强对学生的个性和能力评估,协助他们做好灵活就业规划。让毕业生了解灵活就业政策,评估灵活就业的选择路径、收益和风险。对准备选择灵活就业的学生进行分层、精准、个性化的就业指导。


高校的专业教育中要渗透更多行业性知识和对行业发展的现状及前瞻性教育,开展灵活就业相关技能培训,提高毕业生灵活就业能力。


高校对已实现灵活就业毕业生应该有追踪调查,跟进灵活就业大学生的职业发展,为更精准的就业指导服务积累素材。成立相应的校友组织,让这部分毕业生成为校友共同体的一部分,建立起与高校育人的耦合机制,与高校共建协同就业育人体系。


关注灵活就业大学生群体,是提高大学生就业质量的前提,是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现“三全育人”体系化的重要内容,更是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文章来源: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