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在线教育课程主权管理,让我国在线教育更快更好发展

2017-04-13 15:5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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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6年12月,我国在线教育用户规模达1.38亿,比上年增长25%。其中,手机端在线教育用户为9798万人,同比增长84.8%;手机在线教育用户使用率达14%,同比增长5.5%。

随着信息通讯技术突飞猛进,“互联网+教育”蓬勃兴起,受此影响,在线学习方兴未艾,学习者规模呈加速增长趋势。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12月,我国在线教育用户规模达1.38亿,比上年增长25%。其中,手机端在线教育用户为9798万人,同比增长84.8%;手机在线教育用户使用率达14%,同比增长5.5%。

资料显示,各类网络课程日益成为正规教育、课堂学习的有益补充。在在线教育开放式的平台中,网络课程资源日益丰富,其来源渠道与课程内容越来越多元化。其中,既有国外教育机构直接提供的原版课程,也有国内机构引进和个人分享的国际课程。可见,不少课程已经突破了国界限制,在虚拟世界里实现了全球化共享,这就势必带来课程“主权边界”问题,存在制度文化及意识形态监管上的缺失。主要存在以下三大突出问题:

第一,国外义务教育阶段原版课程,存在随意引进和缺乏监管问题。有调查显示,2016年底,在线学习的用户中,中小学教育用户占比最高,共7345万人,占在线学习人数的53.4%,年增长率也最快,达76.9%。但部分在线教育机构所提供的国外原版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资源,用户可在网上下载使用不受任何限制。随着手机在线教育的兴起,在微信平台中,以美、加中小学课程和英国牛津树阅读系列教材等国外原版教材资源为卖点,来吸引中小学家长作为主要用户的公众号,也层出不穷、花样多多。通过朋友圈转发获得下载权的方式,进一步扩大了此类课程传播及使用率。同时,部分英语在线培训课程,还提供外教远程授课方式,传授国外课程内容,也处在无人监管状态。

第二,国外职业教育课程培训的引进,使得本国技术主权受到挑战。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升级,高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在线职业教育市场巨大,在线职业教育需求旺盛,2016年底,在线网民使用率为34.4%,用户规模达4731万人。由于资本助推,在线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增加迅速,国际职业技能证书培训成为不少在线教育机构赢利的卖点。如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国际职业经理人等在线教育课程,部分机构并未取得国内甚至国际相关认证,涉及国家利益、国家教育主权等问题。

第三,国外人文类课程畅通无阻,导致西方价值观潜移默化传播。我国网民使用在线语言培训、在线大学生/研究生教育,比例分别达28.6%和17.2%。国内外的慕课平台中,各国的大学课程内容均可以方便获取。耶鲁大学、牛津大学等欧美名校的人文历史的课程内容深受中国用户欢迎,但其中诸多内容,如美国内战与重建、二战浩劫之日本篇等,均带有明显的国别视角倾向性;美国人提供的关于钓鱼岛的课程内容,涉及敏感的中日政治关系问题。

客观上讲,以合适的方式引进一些国际课程,开展国际课程融合试点,有助于开拓学校视野、丰富课程内容、推进教育国际化进程。但是,教育作为国家意识形态的主导形式,其课程设置具有鲜明的国家主权特征,因此,我国不允许学校直接引进和使用国外的基础教育课程,学校开展国际理解教育均需经过严格审批。目前在线培训出现监管空白,课程提供者与用户主权意识淡漠,课程内容缺乏主权边界,影响受教育者价值观形成尤其会对未成年人成长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为此建议:

完善在线教育机构审批及课程审查制度。在线教育培训机构脱胎于线下培训机构,在资本推动下逐步壮大成为独立的教育培训形态。但这种新型的教育培训形式,从机构注册到培训内容尚缺乏统一监管。仅参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互联网出版许可、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等资质要求,无法满足教育培训管理的特殊需求。建议由工商、教育、互联网管理等多部门联合成立专门的在线教育培训机构审查管理机构,出台在线教育资质标准、加强对在线教育机构的资格审定与内容管理,禁止在线教育机构和个人整套引进和分享原版的国外课程。

按网络课程提供方实施分类管理。按网络课程的提供主体,对网络课程内容进行分类管理。网络课程提供方主要包括赢利性机构、公益性机构和个人。对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高校等公益性机构,在其提供的网络课程上传之前对关涉主权的内容进行自查。对于英语在线培训、国际职业认证等赢利机构,加强对其进行网络教育的资格审查,并对其课程内容加强审查与监管,尤其对于历史人文类资源,加强主权内容审核。对个人提供的网络课程资源加强宣传引导,强调“主权意识,人人有责”。

健全相关制度,加强动态管理。与传统的学校课程相比,网络课程相对灵活,来源多元、更新速度快、内容庞杂。建议加强动态监管。建议建立健全事前审查、随时举报与事后追惩等制度。对于由机构提供的课程内容加强事先审查,对由个人提供的课程内容加强主权相关内容违规举报,建立对主权内容违规的网络课程的撤回和追惩制度等,通过动态监管方式加强对网络课程的主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