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贵洲:中国民办院校双创教育评价体系构建与探索

2020-11-27 10: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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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全国民办职业教育质量提升现场会在厦门举行。本次会议由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指导,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职业教育专业委员会、福建省中华职业教育社主办,厦门南洋职业学院承办。来自教育界的众多学者、专家,以及企业界代表出席本次会议,共同探索民办教育的未来发展。

 
▲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中国劳动学会会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部长杨志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名誉会长王佐书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创新创业教育分会副理事长、新未来在线(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黄贵洲教授受邀出席该论坛,并作了题为《中国民办院校双创教育评价体系构建与探索》的报告。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创新创业教育分会副理事长、新未来在线(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黄贵洲教授

 
黄贵洲教授表示,创新创业是国家经济转型的需要,当前国家出台多项政策文件,让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迎来升级新机遇。民办教育作为国家人才培养的重要载体,应加强对双创教育的重视程度,积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建设高质量的双创教育体系。

 
黄贵洲教授指出,中国民办高等教育正在稳步发展中,但现有的课程体系、师资力量、人才培养方式并不足以匹配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要求。目前民办高等教育对于双创教育的重视程度和认识不足,尚未形成系统规范的课程教育体系,缺乏能力匹配的师资力量和整体人才培养评价体系,严重束缚了双创教育在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

 
黄贵洲教授强调,民办高等院校要搞好双创教育,需要实现双创教育从通识教育到专创融合的转变;要运用好课堂教学、社会实践、双创大赛三个阵地来巩固教育实效;要发挥双创教育在教学、教法、教师上的建设作用,从院校、教师、学生等多角度促进民办高等院校双创教育的发展。新未来在线教育提供的ESB创新创业教育一体化解决方案可以有效助力民办高等院校双创教育改革发展。ESB创新创业教育一体化解决方案包含混合式翻转课堂课件、多层次师资培训服务和ESB创新创业国际认证,能够帮助学校引入国际化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提高教师的双创实践教学能力和项目指导水平,助力双创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构建测训一体的双创型人才培养体系,增强学生创就业竞争力。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创新创业教育分会副理事长、新未来在线(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黄贵洲教授

 
本次会议上,福建省中华职教社党组成员、副主任陈毅萍,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健致辞,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名誉会长王佐书,厦门南洋职业学院董事长、校长鲁加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金春田,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副总工程师乔标,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职业教育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泉州职业技术大学校长吴滨如,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校长吴梦军等围绕民办教育发展分别作主题报告。

 
延伸阅读

 
新未来在线(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新未来在线(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未来在线教育”)是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创新创业教育分会副理事长单位,国内知名的“互联网+教育”智慧应用解决方案提供商——山东瘦课网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旗下专注于创新创业教育的品牌公司,以培养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为核心,通过引进企业导师资源和企业案例资源,为中国各类职业院校和本科高校打造创新创业教育一体化解决方案。

 
公司于2019年正式成为Pearson VUE Certiport授权的ESB中国区管理中心。新未来在线教育将ESB先进的理念、课程、认证体系与国内创新创业教育相结合,推出升级版的创新创业教育服务。截至目前,新未来在线教育已合作院校76所,遍布全国18个省份,覆盖学生66万人,培训ESB认证教师2200余人。

 
新未来在线教育先后与中宣部“学习强国”、工信部学习平台、人社部“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人民网慕课、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公共平台等国家级和省级平台合作,为广大学子提供公益创新创业课程,精准服务大学生创新创业。疫情期间,新未来在线教育的公益行为被《人民日报》、人民网、光明网、环球网等中央级媒体关注报道,获得了社会和教育界的好评与认可。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同意,由国家教育部和民政部正式批准,于2008年5月17日正式成立的国家一级社团法人单位。由全国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和民办教育工作者自愿结成的、行业性非营利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登记管理机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业务范围:(一)宣传民办教育的意义和作用,促进社会各方面关心支持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二)开展民办教育科学研究,促进民办学校办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开展民办教育评估活动;推广民办教育科研成果和经验;(三)为政府部门对民办教育的决策提供咨询服务;(四)培训民办教育工作者和研究人员;(五)组织编辑有关民办教育报刊和资料,交流民办教育信息;(六)组织开展民办教育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活动;(七)开展民办教育的行业规范、行业自律和行业维权活动;(八)提供符合本会宗旨的其他民办教育方面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