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闻联播报道了职业教育法修订的消息,这是该法施行二十多年来的首次大修,而这次提请审议的修订草案明确提到: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
应该说,这些年来技能人才、大国工匠越来越受到社会的重视,但不可否认的是,总体来看,职业教育在社会认同等方面还是不如普通教育,在就业方面也存在被标签化、被歧视的现象。国家拟通过立法的方式来明确职教与普教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这无疑有助于打破偏见。但要真正实现这一点,还需要采取更多的措施。比如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提高职业教育的师资力量和水平,让职教和普教在招生、就业以及学位教育等方面有着更加均等的机会等等。
其实,无论是职教还是普教,当前都面临着提升教育质量、提高与社会发展适配性的问题。地位都是靠质量拼出来的,努力把教育质量搞上去,培养出更多的优秀人才出来,这样的职业教育才够职业,也与高质量发展更相配。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受国务院委托,教育部部长陈宝生作了说明。
“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在作草案说明时表示,本次草案修订聚焦职业教育领域热点难点问题,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推进依法治理。同时,结合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际,将实践成果上升为法律规范,并为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提供法律基础。
草案明确推进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促进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以及其他职业教育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建立完善国家资历框架,使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学习成果融通、互认。
在推动多元办学方面,草案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求,利用资本、技术等要素,单独举办或者联合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依法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联合办学,举办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
此外,修订草案对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也作出了规定,明确国家推行学徒制度,鼓励企业与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合作进行学徒培训。
来源:中国双创,部分内容有修改